一、青海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近日,青海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该办法旨在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和运行,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公益事业的社会效益。青海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青海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 对公益性岗位的界定和分类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各类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标准和条件。
- 规定公益性岗位的招聘、选拔、任用程序,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和权利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 强调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 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青海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青海省公益事业管理规范化程度的进一步提升,将有助于推动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公益性岗位的意义和作用:
公益性岗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设立的工作岗位,其职责通常包括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和社会管理等领域。公益性岗位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可以有效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益性岗位的存在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 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公益性岗位为志愿者提供了发挥才能和提升服务水平的平台,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 加强社会责任感:通过参与公益性岗位工作,可以增强居民的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文明建设。
- 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公益性岗位的建设和管理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未来发展方向与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公益性岗位在未来的发展中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更好地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政策支持,提升公益性岗位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 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体系,确保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 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培训和激励,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 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益性岗位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多元化的公益服务体系。
总的来说,青海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公益性岗位事业能够蓬勃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青海省省考公务员
青海省省考公务员是当今越来越多大学生和社会人士所关注的热门话题。作为我国公务员考试中的一项重要考试,青海省省考公务员备受各界关注。公务员岗位稳定、薪资待遇优厚以及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报考青海省的公务员职位。
青海省省考公务员的报考条件
首先,报考青海省省考公务员需要满足年龄要求,通常应在18岁至35岁之间。其次,考生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此外,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或专业技能也是一个加分项。
报考公务员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是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而面试则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注重积累知识,扎实基础,同时也要注重提升自己的面试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对于青海省的公务员考试,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招考岗位的相关要求和报考条件。通过查阅招考公告和相关资料,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也要了解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明确自己的兴趣和定位。
备考概况及方法
备考公务员考试需要系统地学习和复习各个科目的知识点,对于青海省的公务员考试来说,要重点关注青海省的历史、地理、政治等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购买相关的备考资料、刷题等方式来进行备考。
青海省的公务员考试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较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多进行模拟笔试和面试训练,提高应试能力。
此外,备考公务员考试也需要注重时间和心理的管理。考试的时间是有限的,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分配各科目的复习时间,对于备考过程的高效进行非常重要。同时,备考公务员考试也需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保持积极的心态,克服压力,增强信心。
青海省省考公务员的就业前景
青海省的公务员职位具有很好的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一方面,青海省的公务员职位稳定,薪资待遇相对较高,提供的福利待遇也很优厚,这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吸引的点。另一方面,青海省的公务员职位发展空间广阔,具有很多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公务员有机会晋升到更高级别的岗位。
然而,要想在青海省的公务员考试中脱颖而出,并最终成功就业,仅仅依靠报考和备考是远远不够的。在备考的同时,还需要关注社会热点、世界大事,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知识层面。此外,也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培养,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总之,青海省省考公务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报考公务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需要进行系统的备考。备考期间需要注重知识的积累和综合能力的提升。而最终成功就业,还需要关注社会热点、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相信只要付出努力,就会有所收获。
三、青海省廉租房管理办法?
青海廉租房政策:
《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经省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从2018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累计两次放弃配租配售权利的,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户籍改革后进城转户的农牧民家庭,条件符合可申请保障房
●购买城镇保障性住房满5年,可补缴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经省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从2018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保障范围
市县人民政府可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户籍制度改革后进城落户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相关规定的转户农牧民家庭,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亦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在城镇就业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户籍制度改革后进城转户的农牧民家庭,其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条件符合城镇住房保障相关规定的,可以通过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解决进城后的住房问题。
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分配细则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应按照保障对象申报时间先后确定轮候顺序。对于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孤寡老人;家庭成员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居住危房的;个人住宅被征收的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分配。
申请人家庭在轮候期间,其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主动如实向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申报,并退出轮候。放弃一次配租配售权利的申请家庭,属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对象的,需重新提出申请;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安排在届时已登记的其他申请对象之后。累计两次放弃配租配售权利的,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承购人转让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
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支付租金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予以租金减免。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退出管理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保障性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承租人通过继承、获赠、购买等方式获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当地保障性住房政策确定标准的;合同期满,未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承租人未按规定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收入、人口、住房情况的;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的;擅自改变承租住房用途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经催告仍不缴纳的;破坏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购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退回承购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购房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回购。出租、出借或者擅自转让承购住房的;改变承购住房用途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购住房居住的;破坏承购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应当退回保障性住房但拒不退回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市场租金水平计收其租金;承购人逾期拒不退回的,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购买城镇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购房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予以回购,其房屋装修不予补偿,不计入回购价格;购买城镇保障性住房满5年,承购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补缴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该住房不再作为保障性住房管理。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③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④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二)廉租住房到哪里申请,怎样申请?
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
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相应材料。
(三)廉租住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总工会特种重病保障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
(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
(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工会证明)
(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
(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市妇联证明)
(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
(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等凭证(出示原件)
四、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
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
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就业、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办法为青海省建立了一套规范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为优化人才分配、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制定背景
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制定源于当前就业压力大、人才匮乏的现状。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可以更好地调动社会资源,提升公益性岗位的质量和数量,进一步培养和吸引各类人才。
二、主要内容
具体来说,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明确公益性岗位的定义和分类,细化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 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设置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岗位设置的公平公正;
- 明确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机制,促进公益性岗位的稳定发展;
- 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三、实施效果
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当地就业形势和人才培养产生积极影响。通过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益性岗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有助于推动就业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展望未来
随着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不断完善和落实,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会为青海省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希望通过这一管理办法的推动,可以为青海省的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五、2013青海省公务员职位
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职位招考
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职位招考工作即将拉开帷幕。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才选拔活动,青海省公务员招考吸引了众多求职者的关注和参与。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职位招考的相关内容。
招考岗位
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考将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职级的岗位进行招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的职位。对于每个岗位的要求和职责,考生需要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是参加公务员招考的第一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根据招考规定,报考者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能有具体的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至35岁之间,不同岗位可能有所不同。
- 政治面貌:考生需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的党员要求或者是群众。
- 身体条件:一般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相关体检要求。
笔试内容
招考中的笔试是考生们进入公务员招考程序的重要环节。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等科目。考生需要复习相关知识,熟悉题型,做好应试准备。
面试环节
笔试合格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这是考官进一步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面试通常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两个部分。考生需要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以及沟通技巧。
录用政策
通过招考并最终被录用成为公务员的考生,将享受到相应的工作待遇和福利。青海省公务员的录用政策主要包括薪酬福利、晋升机制、培训机会等多个方面。作为一项稳定且备受尊重的职业,公务员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总结
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职位招考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希望各位考生能够认真准备,取得优异的成绩。相信通过努力,你一定能够在招考中脱颖而出,成为青海省公务员的一员。
六、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
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
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是每年备受关注的信息之一,对于有志于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来说,了解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信息至关重要。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涵盖了各个部门的招聘信息、职位要求、薪酬福利等内容,帮助应聘者全面了解青海省公务员招聘的相关情况。
每年,青海省都会发布最新的公务员职位表,其中包括各级各类岗位的招聘信息。无论是中央部门还是地方机构,都会在招聘公告中详细列出招聘职位、招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及比例等重要信息,供应聘者参考。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实际上是一个关于公务员招聘的综合信息表,有助于应聘者了解招聘政策、了解相关部门的职能设置、薪酬待遇等。
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发布时间一般会在每年的招聘季,也就是大多数公务员招聘考试报名开始之际。应聘者可以在官方网站或者招聘平台上查阅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了解最新的招聘信息。对于准备报考公务员的人来说,及时了解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内容,对把握报考动态、合理安排复习计划都非常有帮助。
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内容包括:
- 招聘职位: 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中会详细列出招聘的具体职位,包括职位名称、所属部门、职责等。
- 招考条件: 是指应聘者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例如学历、年龄、工作经验、职业资格证书等。
- 薪酬福利: 这一部分通常会列出公务员的薪资水平、各项福利待遇等内容,供应聘者参考。
- 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要了解报名的具体方式和时间,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 考试科目及比例: 青海省公务员招考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科目及比例也会在职位表中详细说明。
根据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信息,应聘者可以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内容,提高报考的成功率。在备考过程中,可以结合招聘要求和考试大纲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提高对应试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是应聘者获取招聘信息的重要渠道,通过仔细研究职位表的内容,可以更好地准备和应对公务员招考。
除了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外,应聘者还应该关注相关公告和政策文件的发布,以及参加有关的培训和讲座。全面了解青海省公务员招聘政策,对于应聘者制定合理的应考计划、提高招考成功率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及时获取并熟悉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内容是每位应聘者的必修课。
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价值:
为应聘者提供详细信息: 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为应聘者提供了详细的招聘信息,包括职位、条件、薪酬等方面的内容,有助于应聘者全面了解招聘情况。
帮助应聘者制定备考计划: 应聘者可以通过研究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了解招考科目及比例,合理规划备考时间,提高备考效率。
提高应聘成功率: 通过了解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内容,应聘者可以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内容,提高应考成功率,实现自己的求职目标。
促进公务员招考公平公正: 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发布能够提高公务员招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应聘者和招考机构都能按照规定进行,打造公平的招聘环境。
总的来说,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对于应聘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认真研究职位表的内容,应聘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招聘情况,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提高应考成功率。青海省公务员职位表的发布不仅是一种信息公开的体现,也是一种公正公平招聘的体现。
七、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全文?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精准选调。《办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考察选调生在校期间政治品德、素质锻炼、学术研究等日常、经常表现,形成重在平时、常抓不懈的制度保障机制。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作为选调对象。突出选调特点,防止以考代选;突出面向普通高校“择优”和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引才”的特点,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同时明确报考年龄,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突出制度规范,注重日常管理。《办法》强调,要注重加强对选调生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表现好的加强培养,及时提拔使用;对表现一般的进行谈话提醒;对表现差的,调整出选调生队伍。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从入职参加工作起重点跟踪管理10年,工作10年以上的选调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继续掌握名单。明确建立选调生岗前培训、岗位轮训等工作制度,将选调生岗位安排、基层锻炼、培养使用等工作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围。
突出基层导向,注重跟踪培养。《办法》要求,选调生培养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二、三类区高定二档,四、五、六类区高定三档。促进大学生村官政策与选调生工作兼容并蓄,对新录用的选调生,有计划地安排到村(社区)任职,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同时,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挥好选调生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定期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选调生锻炼成长情况。
八、青海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一要高度统一思想。此次会议既是全市辅警工作的“推进会”,又是管理改革的“攻坚会”,各单位要将深入推进辅警队伍使用管理改革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牵头相关部门逐条学习逐一落实《办法》精神,以理顺管理体制、理清岗位职责、落实保障措施为基本要求,不断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管好用好这支队伍。
二要抓好贯彻落实。紧扣落实薪酬待遇、组织开展招聘两项重点工作,与同级人社、财政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务实协调,依法保证辅警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将惠及广大辅警的好事办好、办实。
三要谋划长远发展。下一步各单位要在科学规范管理辅警、提高辅警待遇水平、解决辅警后顾之忧等方面想办法、建机制、抓落实,认真谋划辅警队伍管理工作思路,全力开创我市辅警管理工作崭新局面。
九、青海省事业单位竞聘管理办法?
我省制定出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不断创新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新机制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事 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近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青海省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着力 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构建岗位能上能 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新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制度,激活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源头活 水。
十、青海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青海各级工会预算安排的专项补助等对下补助资金纳入项目化管理,工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疗休养基地、工会办公场所和职工帮扶中心等的维修改造,办公设备、文体活动设施购置更新等经费不足部分的补助;开展工会重点工作方面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工会改革工作创新、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技能素质提升、职工(劳模)创新创业、劳动竞赛、依法维权等工作经费补助;在服务基层工会和职工方面的经费补助,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补助和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送清凉、金秋助学等帮扶工作经费补助。
青海省总明确项目安排原则,对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年度工会经费收缴任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的地区和单位予以安排。具有特色和引领示范带动的项目,以及少数民族、艰苦和边远地区项目优先安排。
《办法》同时明确项目评审及实施程序。在项目评审方面,根据项目类别,由承办业务部门和评审小组分别进行审核或评审。在项目实施方面,项目经工会主席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项目实施。上级工会还要动态监控、指导督促项目实施,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和保质保量完成。
此外,青海省总还就项目申报流程、资金拨付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工会经费补助项目实行分类逐级申报,下达的项目资金依据项目计划、施工进度,按“二四四”的比例拨付,即项目前期拨付20%,中期拨付40%,后期验收合格拨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