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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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未婚生育处罚?

一、事业单位未婚生育处罚?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第五十三条第“(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对超生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建议你再详细咨询一下茂名计生部门。

二、事业单位考试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认定与处理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 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五条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一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其中符合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五条 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备案)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

(二)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

(三)未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的;

(四)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的;

(五)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

(六)未按规定组织体检的;

(七)未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

(八)其他应当责令改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招聘工作:

(一)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二)擅自为应聘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三)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五)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将其调离招聘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二)在保密期限内,泄露考试试题、面试评分要素等应当保密的信息的;

(三)擅自更改考试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四)监管不严,导致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五)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招聘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部门。

第十九条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被处理的应聘人员。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对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

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

如今,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手机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在开车时使用手机成为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各国政府纷纷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来处罚开车玩手机的行为,以确保道路安全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不得使用手机或者其他通信设备。一旦被抓到在驾驶过程中玩手机,驾驶人将面临一系列的处罚。不仅会被罚款,还可能扣除驾驶证记分、暂扣驾驶证、甚至吊销驾驶证。

那么,开车玩手机被抓到后应该如何处罚呢?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针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

1. 罚款

首先,开车玩手机会被处以罚款。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反禁止使用手机的规定,将会被处以罚款200元,并处以扣3分的处罚。而对于酒后驾驶并使用手机的驾驶人,罚款会更严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并使用手机的驾驶人将面临罚款5000元至20000元,同时将被吊销驾驶证,并禁止终身重新取得驾驶证。

2. 记分

此外,开车玩手机还会被扣除一定的驾驶证记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一次性违法行为记分达到12分的,将被吊销驾驶证。开车玩手机被抓到后,将会被扣除3分的记分,如果同时还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会进一步增加。

3. 暂扣驾驶证

如果被抓到玩手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暂扣驾驶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驾驶证:

  • 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
  • 无视交通警察指挥的
  • 驾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 酒后驾驶的
  • 违反暂停驾驶期限仍驾驶的
  • 驾驶中使用手机的

因此,如果开车玩手机被抓到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将会被暂扣驾驶证一定期限。

4. 吊销驾驶证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开车时玩手机将被吊销驾驶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醉酒驾驶的,三年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的,吊销驾驶证后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对于在驾驶中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也将根据严重程度来决定吊销驾驶证的期限。

总而言之,开车玩手机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处罚。您需要时刻牢记,安全驾驶是每个驾驶人的责任。请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四、事业单位配偶经商怎么处罚?

如果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公务员法》执行。

五、开车拨打手机怎么处罚

开车拨打手机怎么处罚一直是道交通安全中极为严重的问题。据统计数据显示,司机开车时拨打手机已成为造成许多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各国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驾驶安全,都对开车拨打手机的行为做出了严格处罚。

现行法规

根据交通法规规定,开车时拨打手机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许多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司机不得使用手机。一旦被抓到开车拨打手机的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

处罚条例

关于开车拨打手机的处罚方式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 罚款:被抓到开车拨打手机的司机将面临高额罚款。
  • 记分:有些国家会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分处理,累积到一定分数会影响驾驶证的有效性。
  • 暂扣驾照:严重的情况下,警方会暂扣司机的驾驶证,让其进行再教育。

危害和影响

开车拨打手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会给路上其他行车人员和行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因为一时的驾驶不慎,可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生命和财产上的损失。因此,严惩开车拨打手机行为,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应对策略

为了有效应对开车拨打手机的现象,社会各界需共同发力:

  • 提高法律意识:广大驾驶人员应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学习,自觉遵守规定。
  • 利用科技手段:推广车载蓝牙设备等科技产品,方便驾驶员通讯而不影响驾驶。
  • 社会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开车拨打手机危害性的认知,从而促使人们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结论

开车拨打手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不管是在城市道路还是高速公路上,驾驶员都应该时刻谨记安全第一,杜绝开车拨打手机的行为。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每个人出行的安全。

六、事业单位补缴社保可以处罚吗?

是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事业单位员工擅自脱岗处罚报告?

款额大于该员工工资总额的20%,需要每月扣除其工资20%,直到扣完为止。但还有个问题需要你了解,一般这个经济损失补偿是需要物价局来界定的。会很麻烦。)另:最好不要扣款,扣款会很麻烦。 可以以绩效考核的方式给予加分形式,满足了加分,不满足就不加分。这样可以规避罚款所造成的法律问题。

处罚通告致全厂员工: 2011年3月18日,保安员XXX上岗期间,擅自离岗,导致一名员工电瓶车丢失,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经厂行政部研究决定,对保安员XXX作出罚款XXX元,引以为戒,特此通告! 行政部 2011年3月19日

八、事业单位酒驾处罚标准2019?

情节严重,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业单位会对醉驾的职工作出直接开除公职的决定。

九、事业单位干部处罚条例实施时间?

2012年8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 第18号公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十、事业单位挪用公款怎么处罚?

简答:事业单位挪用公款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详解: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地方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单位。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这些资金都是公共财产,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能挪作他用。

如果事业单位挪用公款,就会涉及到违法行为,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政府机关对违法行为者进行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对于事业单位挪用公款的行为,政府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例如,对于挪用公款较轻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对于挪用公款较严重的情况,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执照。

刑事处罚是指法院对犯罪行为者进行的刑事惩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对于事业单位挪用公款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涉及到犯罪行为,就需要受到刑事处罚。例如,如果事业单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涉及到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犯罪行为,就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总之,事业单位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政府机关应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公共财产,确保公共资金的合法使用。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