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退休视同缴费规定?
广西自治区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年金条例》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职工退休后缴满当地属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转入当地属地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视同继续缴费,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职业年金待遇。这就意味着,在广西退休后,如果已经缴纳了足够的养老保险年限,就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转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继续获得职业年金待遇,相当于视同继续缴费,享受更多的养老保障。
二、全额事业单位退休规定?
2020年事业单位退休规定有哪些
事业单位法定退休规定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特殊工种: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从事其他有害有毒身体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55周岁,女45周岁;
3、病退: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干部退休规定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事业单位工人退休规定
1、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本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因工致残退休,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
三、事业单位退休留用规定?
关于退休返聘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如在返聘时发生伤害事故,若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作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四、事业单位法人退休规定?
大于60周岁,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病退!否则,不可提前退休!
五、事业单位特岗退休规定几年
事业单位特岗退休规定几年
对于许多在事业单位担任特岗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人来说,退休是一个重要的生活转折点。那么,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特岗的退休年限是多少呢?
根据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事业单位特岗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和条件是有所不同的。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特岗教师的退休规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 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是60周岁;
- 连续工作年限达到规定年限,一般是25年以上。
而对于事业单位特岗工作人员来说,退休规定也大同小异,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 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也是60周岁;
- 具有足够的工龄,一般要求2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事业单位特岗退休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
虽然一般而言,事业单位特岗的退休规定比较统一,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 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对于一些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压力进行相应的年龄和工龄调整;
- 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可能会因为工作特殊性需要特殊规定,比如医生、护士等;
- 特殊贡献人员:对于做出特殊贡献的事业单位特岗工作人员,可能会有额外的退休待遇或调整规定。
事业单位特岗退休规定几年的影响及建议
退休规定的变化和实施对于事业单位特岗工作人员的生活和职业规划有着重要的影响。在面对退休规定变化时,建议特岗工作人员应该:
- 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关注政策动向,了解相关规定的调整和变化,避免因为信息不明导致影响自身利益;
- 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和退休计划,做好个人未来的生活安排;
- 妥善处理个人事务:当退休规定发生变化时,及时妥善处理个人事务,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特岗退休规定的年限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规定而来的,对于特岗工作人员来说,了解这些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和退休计划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祝愿您在事业和生活中都能顺利发展!
六、广西职工退休年龄规定?
职工退休年龄全国统一,广西也不例外。即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
七、广西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
答:广西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是: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从事井下,高空工种累计满9年,从事高温繁重体力劳动的满10年,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满15年以上,经统筹地区市级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以申请提前5年退休的。
八、广西事业单位工人退休方案?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男满60周岁女 满55周岁工作限满10的应当退休。
2、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的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工作限满10的应当退休。
3、事业单位中各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达到以上规定的退休龄除另有任职龄界限规定或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 批准延长退休龄或留任者外应当退休。
4、事业单位中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或政协委员的干部退休龄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 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退休决定的除外。事业单位中担任县(处) 级以上职务的女干部退休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广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由广西区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拟出《广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十、广西事业单位人员病退规定?
一、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经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办理病退(职)的基本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三、办理病退(职)应提供的材料
1、病志(加盖病案室公章)。
2、诊断书。
3、相关影象资料(CT、X光片、彩超等)。
四、办理病退、退职的程序
1、带好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为劳动代理办理时间,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将病退(职)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3、参加鉴定时带150元鉴定费。
4、鉴定合格后将鉴定通知单返回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办理病退的必须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经省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退休(退职)待遇的审核审批手续。而且还要严格控制数量,各地当年办理病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1年正常退休人数的5%,具体控制数额由省劳动保障厅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