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地质灾害政府是怎么补助?
有补助的项目名称叫“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受灾户自己拆除旧房还耕,异地重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金额按当地政策文件执行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退休死亡补助?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三、事业单位能履行乡镇政府职能吗?
你好,事业单位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通常是为了承担某种特定的公共服务职能而设立的。虽然事业单位与政府机构有一定的联系,但其本质上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属于政府机构的一部分。
因此,事业单位不能完全履行乡镇政府的职能,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事业单位可能会承担一些乡镇政府的职能,如承担某些公共服务项目、提供某些公共设施等。但这些职能通常是在政府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的,而事业单位本身并不具备政府机构的权力和职责。
四、乡镇人民政府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是什么性质?
就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就是事业编,参不参公也没什么关系。。。至于考公务员,要是你能考上的话,乡镇应该会放人的。。
五、广东省政府关于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文件?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2022年有两则关于农光互补用地问题的回复:
一是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光伏发电项目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是根据《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规定,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六、关于事业单位司机出车补助的明文规定?
事业单位驾驶员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出车补助,都是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出车补助,也就是根据公里数发放一定的补助(或者叫做安全行驶公里数),一般也就几毛钱每公里。
公干出差,驾驶员一般可以跟着报销出差费,所以在出车补助这一块是很少的。
七、乡镇基层政府为何无参公事业单位和参公事业干部?
那可能是你所在的乡镇没有,我了解的乡镇基层政府是有参公事业单位的,比如乡镇社保所就是参公事业编制。
八、黑龙江乡镇政府事业单位车改工勤人员有车补吗?
按照国家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公车改革,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2015年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黑龙江省正积极制订公务用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和实施细则,包括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等,方案制订后将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出台。
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黑龙江省公务用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正在起草时,黑龙江省日前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中,已透露了黑龙江省公务用车的改革方向,并对黑龙江省公务用车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条例》规定,黑龙江省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黑龙江省规定,今后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应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九、河北省乡镇政府人员调动到事业单位后编制怎么办?
具体要看机构改革的文件,以文件为准。如果文件把农办改革为参公单位,那么你在那里工作就可以通过公务员过度考试后,转为参公人员。这类考试一般要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
十、广东省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和职工退休区别?
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和职工退休,只要区别体现在基本离退休费上,同等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条件下,通常专业技术岗位会比工勤岗位待遇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