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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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2021?

一、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2021?

2021年事业单位大调整

首先是车补的普及。

其实很多事业单位员工一直想朝着公务员的目标看齐,而公务员经过改革以后,实行了车补政策,可是事业单位一直未能实现,具体原因其实有二,一方面是事业单位一直是各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普及车补还是比较困难的,另一方面是人数众多,这个政策实行起来会比公务员的压力更大,所以一直没有普及车补。而这次终于要普及车补了,无疑对事业单位职工来说是个好消息,同时这个车补还跟公务员的车补金额基本一致,简直太爽了,算下来一年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啊。

其次是两年一调涨工资

其实上文也说了,本来两年一调政策应该在2020年实行,但是因为2020是个特殊的年份,没能实现这个政策,那2021年这个政策的实行可能性还是非常高的,就算涨的不多,但是只要涨薪,我相信大家都会很开心的。

接着是转为参公单位

其实前段时间一直说事业单位会取消一些编制,这个是确有其事的,但是这些单位中有实权的行政部门则会被转为参公单位,也就是说你的身份直接从事业编转成了公务员,这时很多事业编的工作人员都特别羡慕的事情,转为参公单位以后,可以享受跟公务员一样的薪资待遇,所以上面的车补啊,涨薪啊更不会少。

还有职级并行

这个真的是一项福利改革,因为很多单位的员工肯定比领导多,领导岗位就那么几个,所以如果领导不升职或者不被调走的话,你基本上就无缘升职了,但是如果实行起来职级并行的话,就算职位提不上去,根据职级也会享受到相应的待遇,所以这也大大的提高了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毕竟升职加薪遥不可及,但是升级加薪还是有很大希望的。所以这个消息对事业单位员工来说还真是一个特别好的消息。

最后就是提前退休

说到事业单位最眼红公务员的福利,就是可以提前退休,因为公务员不仅可以享受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如果你的工龄达到30年也是可以申请退休的,但是对于事业单位员工来说,必须等到退休年龄才能退休。

况且,前段时间网上还传得沸沸扬扬的,说可能要延迟退休,所以对事业单位员工来说能够享受到提前退休的待遇真的是事业单位员工各个都非常期待的事情。

二、事业单位职员职称

事业单位职员职称是指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员所拥有的专业职称,它是衡量职业能力与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地方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性经济组织,包括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事业机关等。

事业单位职员职称的分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事业单位职员职称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1. 初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等;
  2. 中级职称:如工程师、会计师等;
  3. 副高级职称:如副教授、副研究员等;
  4. 正高级职称:如教授、研究员等。

事业单位职员职称的评定条件

不同级别的职称评定条件略有差异,但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方面:

  • 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是事业单位给予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 学历背景:通常要求职员具备相应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历。
  • 专业技术能力:事业单位职员职称评定是对其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估,需要职员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相关技能。
  •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成果、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职称评定的意义与作用

事业单位职员职称评定不仅是对个人能力的认可,也是对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具有高级职称的职员相对于初级职称职员,更具有竞争力和优势,能够在职务晋升、工资待遇、职业发展等方面获得更多机会。

同时,职称评定也是事业单位内部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重要手段。评定职称可以激励职员不断学习进取,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更好地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如何提升职称评定的成功率

要提升事业单位职员职称评定的成功率,需要有一定的策略和方法。

  • 提前规划: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明确需要达到的职称目标,并在工作中有意识地去积累相关工作经验。
  • 学历提升:不断提高个人学历水平,通过进修、研究生等方式深造,以满足职称评定相关的学历要求。
  • 技术培训: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学习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能力。
  • 个人素质提升: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自我学习能力、团队合作意识、沟通表达能力等。
  • 积极工作表现:通过工作中的努力和成果,展现自己在相关领域的能力和潜力。

职称评定的注意事项

在申请事业单位职员职称评定时,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 及时了解评定政策:关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变化,了解评定流程和要求。
  • 准备充分材料:按照评定要求,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包括工作经验证明、学历证明等。
  • 申请表格填写:填写评定申请表时应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和相关事项。
  • 注意申请截止时间:按时提交职称评定申请,避免错过评定机会。
  • 主动沟通与咨询:如有疑问,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确保评定过程顺利进行。

结语

事业单位职员职称评定对职业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技术手段,也是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合理规划、不断学习和努力工作,在事业单位的职称评定中取得成功将为个人带来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三、职员制改革实施意见?

一、职员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1、高校职员制的基本概念

《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九条指出:“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教育部《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指出:“高等学校职员是指在高等学校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高校管理岗位区别于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我校2014年制发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我校的管理岗位主要包括学校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高校职员制就是针对管理队伍建立体现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及与之相配套的聘任、考核、薪酬待遇等制度。

2、高校职员制改革的背景

1999年12月教育部人事司下发《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自此开始了职员制改革的试点工作。2011年教育部下发《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使职员制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全面推行;2014年工信部下发《所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实施职员制是所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方向。

3、推行高校职员制改革的意义

实施高校职员制改革,是教育主管部门遵循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特点及规律,针对高校管理人员提出的一种新型人力资源管理举措,这不仅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去行政化”,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根本保障,更是畅通高校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

4、高校职员制改革的发展阶段

高校职员制改革始终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试点探索阶段(1999-2004年),第一次正式提出要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第二阶段是深入探索阶段(2004年至2010年),主要特点是实现 “职务”与“职级”相结合,职务岗位体现“业绩能力”导向,职级设计则体现“年功积累”导向。第三阶段是逐步推开阶段(2011年至今),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不断明确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推动,以及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普遍深入,越来越多的高校探索并推行职员制。

5、高校职员职级的划分

高校职员职级是反映管理岗位层次、类别和职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根据高校实际,高等学校职员职级分为三个职等和十个职级。一般情况下,一级至六级为高级职员,七级至八级为中级职员,九级至十级为初级职员。各级职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

二、实施职员制改革的若干关系处理

6、职员制改革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关系

大学教师和管理人员是高校两支重要的人才队伍,针对管理人员的职员制改革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必不可少的部分。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以教师为主体的职务聘任制改革已在各类高校基本完成,而适应高校管理工作特点的职员制及运行机制亟待全面推开,并不断完善。

7、干部职务与职员职级的关系

职务和职级既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两者都以岗位职责及要求为管理考核依据,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如,具有干部职务的人员可直接对应相应职员职级(校级正职为三级职员;校级副职为四级职员;处级正职为五级职员;处级副职为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为七级职员;科级副职为八级职员);两者又相对独立,职务更偏重于岗位,职级更多体现为待遇,如,领导干部职务不再晋升或普通管理人员无法担任干部职务时,可考虑其年资及贡献,晋升高一级职员职级。不具有干部职务的中高级职员,不纳入干部队伍管理,其工资待遇按照同级职员最低档兑现。

8、职员职级与职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关系

根据政策文件相关要求,职员原则上不得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因此,职员制全面推开后,专业技术职务不应作为职员职级评聘的条件,但在职员制改革过渡时期,学校会尊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年功积累和业绩贡献,设计专业技术职务与职员职级的对应关系,努力实现平稳过渡。此外,根据高校特点,允许职员结合个人发展需要及价值追求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但薪酬待遇仍按照职员制薪酬序列管理。

9、“双肩挑”人员职员职级与专业技术职务的关系

推行职员制旨在促进高校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在高校中涉及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具有学科专业性的管理岗位必然需要双肩挑人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参考其他高校做法,要考虑建立专业技术队伍与管理队伍之间的“立交桥”,专业技术人员到管理岗位工作后,应纳入职员管理,主要对其在管理岗位上的履职情况及业绩贡献进行考核,同时也充分尊重其在专业技术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和贡献。

10、辅导员的教师岗位性质与管理职级的关系

根据教育部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有关规定,“高校应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专职辅导员既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因此,辅导员可以纳入职员管理。

三、我校推进职员制改革的基本设想

11、我校实施职员制的基本原则

我校职员制改革相关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核岗定编的基础上,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聘约管理” 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由组织部、人事处协同实施,稳步推进。实现我校管理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使职员制改革不仅能找到学校及教职工发展诉求的最大公约数,更能成为推进校内综合改革的智慧之源、力量之源。

12、我校实施职员制的基本步骤

一是精心搭建制度体系。在推出《职员聘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符合南航实际的职员评聘具体操作规程、薪资待遇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二是统筹安排实现平稳过渡。明确学校职员制适用范围,科学设置任职条件,用1-2年时间实现管理队伍的全员聘任。三是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通过新机制使管理人员个人发展及待遇与岗位职责、任务和实际贡献实现匹配。四是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在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员设岗、聘任、考核与管理机制,理顺管理人员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关系,淡化行政级别,强化岗位管理。

13、职员入轨工作的推进方法

职员入轨是在实施职员制初期,通过设定科学的评聘条件,找准管理人员任职情况与职员职级的对应关系,实现具有干部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及一定年功积累的管理人员向职员职级的平稳过渡,这是高校职员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入轨时,具有干部职务的管理人员直聘至相应中高级职员职级;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任职年限及业绩贡献等,选聘至相应职员职级;一般管理人员根据所在岗位性质、学历及任职年限选聘为初级职员。职员入轨时不可申请职级晋升,入轨后第二年可根据相关要求申报高一职级职员。

14、职员入轨管理后任职年限的计算

具有干部职务的管理人员直聘至相应职级后,任职年限从任干部职务之日算起。一般管理人员选聘为初级职员后,任职年限从具备初级职员任职条件之日算起。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入轨职员管理后任职管理年限从确定其职员职级之日算起。

15、职员制职员职级的申报及评聘办法

凡遵守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公正廉洁,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群众认可度较高且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申报职员职级的评聘。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职员职级评聘工作。三级、四级职员的评聘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五级、六级职员的评聘由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学校组织评审;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由基层单位按条件和指标等要求组织评审,报学校审批备案。

16、我校职员制改革的现状约束及破解思路

职员制改革是基于管理岗位编制展开的,鉴于我校现有管理队伍超编和占比过高的现状,学校将总揽全局,积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破解制约改革的客观矛盾和困境。一是控制管理队伍规模增长,促进机构精简和人员分流;二是在保证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前提下,适度扩大专业教师队伍规模;三是加强谋划,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

四、职员制改革总结报告

职员制改革总结报告

一、前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变革,企业管理体制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改革与创新。职员制作为企业管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报告旨在对职员制改革进行总结与分析,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二、职员制改革的背景与必要性

传统的职员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管理模式的不断变革,职员制改革势在必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企业需要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体系,职员制改革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职员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职员制改革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优化、权责清晰化、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通过对各个环节的调整与优化,使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提高决策效率,促进组织创新与发展。只有在不断完善职员制的同时,企业才能保持活力,不断壮大发展。

四、职员制改革的困难与挑战

在职员制改革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如员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组织结构调整的阻力、激励机制设计的复杂性等问题。但是,这些困难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只要企业有决心与信心,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克服困难,就一定能够实现职员制的改革与升级。

五、职员制改革的实施策略

在实施职员制改革时,企业需要从制度建设、员工培训、绩效评估等多个方面入手,同时要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推进相结合,确保改革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只有做到全面系统的改革,才能真正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

六、职员制改革的效果评估

职员制改革的效果评估是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估方法,才能及时发现问题,优化改进措施,实现改革的持续推进。企业要建立健全的评估体系,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职员制,使其更加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

七、结语

职员制改革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只有不断调整与优化职员制,适应市场变化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才能使企业始终保持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希望本报告的内容能够为广大企业提供一些启发与借鉴,共同推动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与创新。

五、事业单位职员晋升条件?

首先,确认岗位性质,目前事业单位岗位编制有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岗三种。技术岗13级,1-13级。管理岗9级,2-10级。工勤岗6级,1-5级+普工。

升职: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有两种晋升职务的途径,一种是在所管理的部门,通过努力,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通过组织推荐、考察、任命等环节,担任行业内的领导职务,逐步晋升。另一种是直接经过组织认可,担任其他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

岗位晋升:事业单位岗位不同,对应行政机关职务不同,也可以晋升。比如管理岗位八级职员晋升七级职员,和行政机关中副科级晋升正科级差不多。同样,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也有各自的晋升分类,同样也可以对应行政机关中行政职务的工资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甚至更胜一筹。

上面是一般的单位要求,其实我个人觉得在单位上班要想晋升你光努力是不够的一定要记着要有眼力劲。就是眼色。要围好围的同事不说一定要让领导喜欢。比如说看领导上班了你主动去给他办公室打扫卫生,打壶开水。还有比如领导今天让你去办一件事。你不要办完就完了。你一定要汇报。给领导做事要有超前的意识。只要领导喜欢我不信他不升你?我在单位干了十几年我的总结就一句话。

在单位人可以笨,但情商一定要高。

加油!

六、事业单位职员晋升办法?

办法就是努力工作、领导赏识、人脉广泛、熬资历、够年限。  管理岗位:提升晋升领导职务,如科员-副科级  技术岗位:参加人社部门考试,提高技术等级,如副教授-教授;小学教师中级-高级;护士-护师。  工勤岗位:够工作年限可以通过人社局参加晋升考试。如初级工-中级工。

七、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八、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条件?

一是通过竞聘选拔获得领导职务。

二是通过考取更高的专业技术职称,技术晋升。

九、事业单位职员改革方案?

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据悉,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具体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调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重要人才建立国家投保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制定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办法,结合考核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与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规范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并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十、事业单位5级职员规则?

事业单位5级职员规则,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设置为6个层次,由高到低分别为: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十级职员。晋升等级,主要看的还是工作年限。晋升五级职员,应当聘(任)六级管理岗位或六级职员5年以上,在有岗位时,才可以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