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汉代和唐选官制官的异同?
汉代和唐选官制官的相同点:都是古代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汉朝为推举制,唐朝为科举制。 不同点:就推举制而言,推荐者若出于公心,举贤不避亲,也能选拔到优秀的人才,但它容易使推举人与被推举人之间结成特殊的施恩、报恩关系。就科举制而言,普通士人原则上皆可参加考试,扩大了统治基础,但若考试内容不恰当,也不能反映出真才实学。 相关延伸; 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三个阶段: 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含义: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298年。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的选拔官吏的制度。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高门士族拥有政治特权,世代垄晰高官显位。南北朝时士族门阀已日趋腐朽。 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取科举取士的办法,隋初规定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科,由州县学送生徒到中央参加考试。隋炀帝时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唐朝前期,科举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展。
二、唐代官制的地方官制?
答:州,县两级。
州有刺史,为一州之长,州分为上,中,下三等。在唐代,户满二万户的为中州,户不满二万户的,为下州。又有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以及各曹参军事等官。
县有县令,唐代的县,分类名目很多,京县,三京城中的县,即长安,万年,河南,洛阳,太原,晋阳等六县;还有上县,中县,中下县,下县。
边地以及军事要地设置都督府,有上,中,下都督府的分别。各设置有都督,长史,司马等官。此项制度,起源于曹操,设置都督诸州军事之名,后代一直延续。隋朝的时候,改为总管府,唐代初期仍然成为总管府,后改称为都督府,都督掌管诸州的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仓,总领府事。唐代初期,以总领十州者为大都督。
三、恭王府官制
恭王府官制
恭王府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处重要官署,其官制被视为清代官制的典范之一。恭王府的建立与恭亲王奕訢息息相关,他是晚清时期重要的政治人物,也是八个著名“亲王”中的一位。
恭王府的历史背景
恭王府建于清朝乾隆时期,位于北京西城区,是中国官署建筑中最大的一座。建筑规模宏大,占地面积广阔,不仅体现了清代官方的权威和气势,同时也展示了中国古代建筑的精湛工艺和艺术魅力。
恭王府的建设始于乾隆四十年,历经多次扩建和修缮,最终于光绪二十九年竣工。它分为内、外两个部分,内府是恭亲王及其家族居住的地方,外府则是公务办公区域。恭王府内外府的建筑布局层次分明,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完整的官署体系。
恭王府官制概述
恭王府的官制严谨而规范,体现了清代官府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它的官制主要包括:
- 恭王:恭王是恭亲王的封号,也是恭王府的最高官职。
- 亲王府:恭王的府邸,内府和外府的总称。恭王府的规模宏大,官员众多,是清代最重要的官署之一。
- 总管:总管是恭王府的最高管理官员,负责恭王府的日常事务和管理。
- 文武官员:恭王府设有一系列文武官员,分别负责恭王府内外府的管理和行政事务。
- 兵马统领:恭王府警卫队的指挥官,负责恭王府的安全和秩序。
- 内官:恭王府的内务官员,主要负责恭王府内府的日常事务。
- 外官:恭王府的外务官员,主要负责恭王府外府的行政和公务事务。
恭王府的行政管理
恭王府的行政管理由总管负责,总管是恭王府的最高管理官员,统领全府的官员以及各个部门的工作。总管由恭王任命,属于非世袭职位。
恭王府的官员分为文武两部分,分别负责恭王府内府和外府的管理和行政事务。恭王府内府的文官主要负责内务的管理,如家政、仪仗和府内事务等。而恭王府外府的文官则负责外事的管理,如文书、会客和公务等。
恭王府同时设有军事部门,兵马统领负责恭王府的警卫和安全工作。兵马统领由恭王任命,负责组织府内的武装力量,维护府内的秩序和安全。
恭王府的影响力与遗产
恭王府作为清代官署的典范之一,不仅在政治体制上起着重要的作用,也对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和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恭王府的建筑风格继承了明代宫殿建筑的传统,同时加入了清代建筑的特色和创新。它以巍峨的门楼、雄伟的大殿和精美的花园为特点,展示了中国传统建筑的独特魅力。
恭王府的官制也影响了清代政治体制的发展。恭亲王作为一个重要的亲王,他的府邸拥有统治、管理和军事力量,对清朝政治产生一定的影响。
今天,恭王府已成为北京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吸引了大量游客和学者前来欣赏和研究。恭王府不仅展示了中国古代官署的建筑风貌,也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与建筑艺术的精华所在。
四、从汉至唐的选官制度有哪些?
汉朝和唐朝选官制度
一、汉朝
汉朝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覆核;覆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
汉朝实行三公九卿制,宰相权利较大。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
二、唐朝的选官制度
唐代官吏选拔的途径有三种,即门荫,杂色入流和科举。
唐朝对门荫入仕有严格的规定:一是有封爵者可由子孙承袭;二是皇亲可按关系的亲疏叙阶授官;三是散官,职事官三品以上的曾孙,五品以上的子孙,二品勋官的儿子可以资荫入仕。
科举是一种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
五、蜀汉官制?
蜀汉没有实行曹魏那种九品官制,因此官制与东汉相仿(可参见东汉官制)。由于昭烈帝刘备和后主刘禅对诸葛亮及其后继者的信任和依赖,蜀汉形成了以丞相、大司马、大将军等政府首脑执掌大权的体制。
丞相
可以开府治理事务,刘备建国以诸葛亮为之,蜀汉后主时代,诸葛亮病亡后随即废弃。府内编制属官有、前、后军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参军、东曹掾、西曹掾、仓曹掾、令史,记室、门下督等。与东汉府官均由府主自行征辟不同,蜀汉丞相属官均由朝廷任命,成为实际上的朝臣。诸葛亮去世后,不再置丞相之职,以示诸葛亮无人可及之地位。以蒋琬为大司马领政,后任者费祎、姜维则任大将军之职,名号不一。
三公及它
用以位置勋旧大臣,没有实际权力,也不开府。 置太常,但博士无专经,可能系缺少足够的经学之士。
置卫尉、光禄勋、太仆、大鸿胪、大司农、少府等诸卿,但没有廷尉、宗正。蜀汉诸卿的官称沿用汉制,均不带卿字,与官署名一致。光禄勋设置五官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分领三署郎。另有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等。 内朝官如散骑常侍,中常侍等均沿用东汉旧制,以宦官充任,与曹魏任用士人为内朝官不同,说明蜀汉的内朝官不如曹魏重要。这与蜀汉以丞相、大司马等开府领政,皇权受到削弱、外重内轻的政治格局是相应的。
沿置尚书台,置尚书仆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分曹属办事,尚书郎唯有吏部、选曹、左选、右选、度支等,较曹魏简略。这是因为蜀汉军政事务集权于丞相府有关,蜀汉的行政中心是丞相府而不是尚书台,丞相府属官如长史、司马等实际代替了尚书台属官的职务。
置中领军、领军、前领军、行领军;中护军、前护军、后护军、左护军、右护军、护军、行护军;中监军、前监军、右监军、中典军、后典军等将军为军政事务官。
蜀汉辖境有汉主要是益州(包括汉中)以及凉州的一部分(武都郡),三国之中疆域最小。蜀汉置司隶校尉,但仅为加官虚衔,遥领司州,无具体职责,张飞本兼此职,后由诸葛亮继任。益州初置牧,管辖益州范围内军民政务以及下属各郡县,由诸葛亮兼任。诸葛亮死后,废牧置刺史。后主建兴七年(229年),东吴蜀汉相约预分天下,曹魏之兖、冀、并、凉四州分属于蜀汉,也置刺史遥领。荆州、雍州刺史时置时废。主要的地方官也就是益州刺史,其属官最多,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议曹从事、劝学从事、典学从事、部郡从事、督军从事,前、后、左、右部司马、主簿、书佐等。
州以下置郡、郡置太守、都尉。犍为郡置属国都尉,牂柯郡置五部都尉,阴平郡有关都尉,巴东郡置江关都尉。郡吏可考者有功曹掾、史、五官掾、师友祭酒、督军从事、门下书佐、主簿等。县乡建制等与东汉无异。
蜀汉封爵沿东汉旧制,唯王、侯二等,皇子封王,功臣封侯。王、侯均无邑、禄。
六、东汉官制?
东汉中央官的基本构成仍然是三公九卿。但在新皇帝即位之后,则以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总揽政务。东汉设太傅,称上公,位在三公之上,负责辅导皇帝。录尚书事始于西汉,“录”,据《后汉书·和帝本纪》注:“总领之也”,即以本官总领尚书事。由于当时朝政实权转移到尚书台,所以太傅录尚书事位高而任重。不过太傅一职并不常设。
上公之下是三公。东汉初年,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光武帝改大司马为太尉,大司徒、大司空去掉“大”字。三公排列,太尉在前,由丞相演化来的司徒居后,由御史大夫演化来的司空又后。太尉主管兵政,又分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司徒主管民事,又分领太仆、大鸿胪、廷尉三卿。司空主管重大水土城防建筑工程,又分领宗正、少府、司农三卿。三公各有属吏长史及诸曹掾、史、属等。国有大事,三公共同商议。但东汉三公权力远不如西汉,这不仅从上述职务上可以看出,而且反映在封爵上。西汉初年,相职由列侯充任。武帝时候,虽布衣可以为相,但封相之后必定封侯,所以丞相又称君侯。东汉自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大司徒侯霸死后封侯始,三公皆不封侯。实际上三公成为徒有虚名的高官,真正拥有决策权和监督百官的执行权的是内朝。直到东汉末年,董卓废少帝,立献帝,自任相国;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秉政,罢三公而置丞相,相权才骤然改变,成为王朝最高权力的实际操纵者,皇帝也在其控制之中。
东汉九卿及列卿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尚书组织的地位更加强了,所以当时有“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说法。“台阁”,指宫内办事处,也就是内朝。光武帝即位,勤于政事,不以实权交给三公,仅以侍从左右的尚书协助处理政事,于是尚书的权责日益上升,由原来的事务官演化为政务官,尚书台也就成为东汉中央非常重要的办事和决策机构。尚书台以尚书令、尚书仆射为长贰,由左、右丞辅佐,下设六曹尚书。有三公曹,主管年终考课诸州郡事务;吏曹主管选官、祠祀事务;民曹,主管修缮功作、盐池、园苑等事务;客曹,主管护卫皇帝及少数民族朝贺事务;二千石曹,主管辞讼事务;中都官曹,主管水火盗贼之事。每曹又有侍郎六人,令史三人。尚书令、尚书仆射、六曹尚书合称八座。皇帝虽也挑选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无异于自己直接指挥尚书台,所以政归台阁,实际上是皇权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东汉皇权进一步加强,还表现在监察系统官制的变化上。司空的前身是御史大夫,东汉司空已无监察之责。主持监察的是御史台长官御史中丞。御史中丞属官有治书侍御史二人,掌解释法律条文;侍御史15人,掌察举官吏违法,接受公卿、郡吏奏事。侍御史下分令曹、印曹、供曹、尉马曹、乘曹。东汉御史中丞秩仅千石,但权力却超过了原来的御史大夫,在朝廷上仅次于尚书令。这是因为御史中丞不再隶属司空,改隶少府,事实上归皇帝直属,成为皇帝直接掌管的、监察百官的工具。
东汉中叶以后,母后临朝,外戚执政,往往抓住兵权以加强自己的地位,于是将军职务就显得格外重要。特别是大将军多为外戚,常在国都,又录尚书事,自然成为中央要员。将军名号与西汉相同。大将军位在三公之上,与太傅、三公合称五府。骠骑将军、车骑将军位在三公之下。前后左右将军位在上卿之下,不常设置。其余列将军,有事则设,因事命号,事已则罢。将军都有部曲。西汉京军有八校尉之设,东汉初减并为五校尉。当时人称五校为五营,即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营。又置北军中候以监五校。东汉与西汉不同,北军指五校所率军队。东汉不见南军名称。东汉初年以后,北军的名称也不再见于文献记载。灵帝时候,又设西园(上军、中军、下军、典军、助军、左军、右军、佐军)八校尉,由皇帝直接统领。曹操曾任典军校尉。
七、荫官制度?
荫任制,汉代一般称之为“任子”制,就是高级官员可以保任其子弟为官。是先秦世官制度的孑遗,是贵族特权制度在秦汉时期的变异形态。
荫任制在秦朝可能已经产生,汉文帝时成为定制,后来日益发展。保任对象除了子、弟、孙外,还扩大到宗族、门从等,人数由1人扩大到2至3人。在察举制度出现前,它是当时选任官员的主导形式,察举制出现后,它与察举制平分秋色,仍然在选任官员制度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
荫任制是一种落后的封闭的选任官员的制度。因为选任官员的依据不是才能,而是其父兄或家族的政治地位,是血统关系。虽然在任子制度下也产生过一些有作为的官吏,如苏武、霍光等,然而就其大多数而言,基本上都是碌碌无能之辈。任子制度违背社会应该由合格人才担任管理者的公理,败坏吏治,在当时就受到具有正义感的士大夫的批评,但是,因为它维护了地主官僚的特权和既得利益,所以一直保留下来。
八、清朝的官制?
清朝入关后,清朝官职有九品,每一品又分正和从。称为“九品十八阶”,九品以下是未入流。九品以上是官,九品以下是吏。
1、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2、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3、因其前胸及后背缀有用金线和彩丝绣成的补子,故称。通常文官绣鸟,武官绣兽。各品补子纹样,均有规定。如 明 洪武 二十四年定,公、侯、驸马、伯用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风宪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其候补纹亦有所改易。 清 代规定,命妇受封,亦得用补服,补子各从其父之品以分等级。
九、北魏官制简表?
《魏书•官氏志》:“百姓不能以自治,故立君以司牧;元首不可以独断,乃命臣以佐之。然则安海内,正国家,非一人之力也。”在王国时期就已经开始设置国家机构、职位,选用官员。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有具体的官名、职权范围、品级地位等,称之为“职官”;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之官,则称之为“散官”。职官和散官统称品官。与品官相对应的是比视官。比视官由北魏初设,指比附品官来确定其待遇。同时,在君主国家,对贵族封爵,以作为分封的等级依据。自商鞅开始实行军功爵位制后,历代皇帝对皇室内成员和外姓功勋者封爵。爵位是一种荣誉和待遇,与职官是两回事。
十、宋代官制利弊?
宋的谏官机构为为谏院,主官为左右谏议大夫,下设司谏和正言。
以下是文献通考中关于宋代谏官的记录,整理如次。总结起来,可以看出在宋朝早期的谏官还是针对皇帝的,但是后来就逐渐演变为针对大臣的,最后甚至蜕变为权臣控制朝政的工具。
其所属先后变动几次,先是由中书门下官员充任,再次是左右谏议大夫分属二省,再次是专属门下,再次是独立机构与二省抗礼。
宋承五代之弊,官失其守,官、职、差遣才以定俸入而不亲职。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皆须别降敕,许赴谏院供职,方为谏官,亦有领他职而不与谏诤。其由他官领者,带知谏院,以两省官充。掌供奉谏诤。凡朝廷阙失,大则廷议,小则上封。
真宗天禧元年1017,诏两省置谏官六员,谏官成为专职。
明道年间1032,设立谏院,归属门下省。
庆历初,诏除谏官毋得用见任辅臣所荐之人。
元丰(1078)寄禄为大中大夫,始正名左、右谏议大夫为谏垣之长,专言责焉。左隶门下,右隶中书,同掌规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