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采购和出纳,三者是不是必须分开,不可兼职?
采购员批款应由财务负责人和法人审批,出纳付款,出纳同采购员应该分开两个人为好。 出纳兼采购员,应该是违反了财务规定的。
二、分管财务领导兼职出纳?
不可以。财务分管领导不可兼职出纳,这是违法财务规定的。出纳负责现金工资支票有价证券等的保管。使用时多方签字签章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字签章方可支出和使用,必须审批凭证等齐全。
财务分管领导兼出纳,就有条件接触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等实物,而自己又有审批使用权限,容易造成私自支出、贪污、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所以不允许。
不过财务分管领导可以兼任会计职能。
三、会计兼职出纳算是违法吗?
没有违法,报表只是账务的反映,要求帐表一致。只要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是你的话,就可以合理避免你舞弊。我是某大型公司的财务经理,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相信我没错的
四、出纳兼职开票有风险吗?
只要企业不涉及到虚假发票的开具,而且有正常申报纳税,出纳开发票是没有风险的。
五、出纳可以兼职什么会计岗位?
出纳人员不能兼职其他会计工作岗位
出纳人员在早年称作司库,直接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进出,所以对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记账等几个岗位不能兼职。根据会计法有关稽核工作岗位的规定,如果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显然容易作假,所以要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后,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的保管,如果允许一个人既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显然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包括记账工作岗位的大部分但不是全部(比如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就不包括在内),这部分记账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也不能由出纳人员兼任,一个人既管理钱款,又管理记账这一发生钱款往来的根据,很容易监守自盗。这是对出纳人员兼任其他会计工作岗位的法律限制。至于前面提到的一个单位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如果确有需要,一般可以由出纳人员兼任,但也要结合出纳人员的职责,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六、出纳与采购分离的建议?
会计法二十七条第一款:(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即:会计、出纳人员应该和审核、经办、采购、保管等人员相分离,不能是同一人。
所以出纳不能兼任采购。
七、出纳或者会计可以采购东西?
一般是会计或出纳监督采购,会计和出纳不直接采购东西,涉及到内部控制,有的不好说。
如果公司小,没有专职的采购,你可以每次买东西有人陪同,有发票最好开个发票,没有发票也最好开个收据,这样也算保护自己了。
八、出纳跟采购能兼任吗?
采购员批款应由财务负责人和法人审批,出纳付款,出纳同采购员应该分开两个人为好。 出纳兼采购员,应该是违反了财务规定的。
九、出纳能参与采购过程吗?
不能。跨越自己的岗位,去参与采购,不附合财务流程。明智的领导谁能这么安排?如果不经领导同意,出纳自己参与采购过程,那就更不应该了。
十、出纳能采购物资吗?
采购与出纳按制度它不是可兼容业务,正常情况下,这两种业务不能一人兼任。
出纳是管单位的资金收支的,采购是购买货物或其他需要用其他物品的,两者一个是管钱,一个是用钱,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其中。
但我个人认为具体要看你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是怎样规定的,比如现在有的公司就只有几个人,可能有很多工作或人员都是身兼数职的,更有甚者可能都是老板直接说了算,那么难道说老板要你既做出纳又做采购,你能说我不干了吗?
当然仅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讲可能有些问题,那就看你怎么来进行控制了,比如你还有采购物资的申报、入库手续、财务主管的审核、老板的审核签字等等,如果流程有规定,管理是规范的,我认为也未尝不可。这样就只愿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