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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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后执行利息怎么算?

一、保全后执行利息怎么算?

一般利息加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二、车辆保全后如何执行?

保全对方车辆之后的程序

当事人对责任人的车辆进行保全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内提起提起诉讼或者裁定,不提起的,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诉前车辆保全后怎么执行?

不能马上执行,诉前保全的财产要经过诉讼判决才能执行;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四、保全公积金后可以执行吗?

可以。住房公积金一旦存入了银行,银行为其建立了个人户头,就作为了一种个人存款,由银行支付存款利息,其性质属于个人存款。既然为个人存款,就能成为财产保全及执行的对象。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五、保全没有执行的工资该去哪取?

原告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对方工资卡。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地进行。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 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六、保全执行后可以追加账户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可以继续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丶动冻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和银行账户。

申请人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可以查控银行存款。

七、财产保全受理后多少天执行?

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立当提交申请书,并担供担保。人民法院受理后,符合保全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

八、保全申请后多久可以执行?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什么叫做保-全诉讼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九、诉前保全 执行保全 区别?

两者存在的显著区别,主要有:

1、提起的主体不同。执行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执行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执行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同。对执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对于情况不紧急的,可以适当延长做出裁定的时间;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长时间。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执行财产保全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而诉前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作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

十、财产保全裁定怎么执行?

1、写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能够证明与被保全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借条等。

4、法院会要求提供担保,防止查封错误,用于赔偿被保全人的损失。可以提供现金、存折、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担保。

5、法院经过审查同意保全,还必须交纳申请保全费用。最多保全费用只要交纳5000元。

6、保全成功后,法院会将裁定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7、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保全后的30日内起诉,逾期,法院会解除查封。如果是诉讼保全,在申请执行时,必须向执行局提供,执行局会直接评估、拍卖被查封的财产。

8、《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