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未到期,工人辞职,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深航为何空姐都辞职?工资太少,工作累?
身体折损率太高 作息饮食都不规律,我们公司据说因为胃癌的走了三个姐姐。总感冒生病,需要常年佩戴隐形眼镜工作,常年熬夜、有国际航线的要倒时差。但是收获和付出一样多。虽然工资待遇一般不算高,但是有一部分基地以及公司可以去国外玩呀。玩到腻的那种。
三、试用期辞职,工资扣百分之20合法吗?
不合法。用人单位应该给你列明这20%是用于做什么的?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员工要辞职,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如果你入职时,用人单位没有跟你签定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你还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告他们,并且用人单位需给你支付经济补偿的。
四、在试用期内工作了大半个月,现在辞职,工资怎么算的?
单位让你下个月去取工资,这很正常,毕竟这是公司的规定,每月固定的时间发工资.至于单位要向你索要培训费的问题,你是在试用期内,也没有参加过单位组织的培训.你只要提前3天以口头的形式告知单位便可离职,不需要赔偿任何费用.###有###试用期辞职只要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公司叫你下个月拿工资,目前看不出什么企图,你到时候随机应变好了。至于原来合同中的“一定要做满2年 中途离开我要负责赔偿1000元的培训费用”这一条,想知道你在入司之后接受过公司的专项培训吗?公司给你明确过培训费用吗?如果没有过,那这一条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到时候公司要你支付培训费,你要求公司出示培训费用清单,协商不成你就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试用期内辞职是有工资的,你那个合同里已经约定了培训费用,那么你应该向公司支付培训费用的,当然是扣除七天的费用###有啊 但你要履行你当初签下的合约!###应该有的###肯定有的呀,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去看一下新的劳动法的啊###勞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你只要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即可,这个培训费是不是单位为你真实支出的?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
五、未过试用期,劳动者提出辞职,工资应如何结算?什么时候发工资?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十月份辞职,工资怎么算呢,放假的那几天算不算工资呢?
月应上班天数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全年应上班天数来平均的。有的企业单休,有的企业双休,所以应上班天数有不同。
公务员上班天数是21.75天,企业是多少,根据各自企业情况计算。少量的单位,是按当月应上班天数来计算的。 你这样的情况,看国庆节放假几天,实际上班天数就是几天了;但是,核算日工资的时候,按哪个标准,建议自己单位确定好并一直这么坚持下去。
七、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没到期就辞职,工资和其他是怎么算的?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八、拖欠工资 辞职
拖欠工资:如何在辞职后解决问题
在职场中,拖欠工资是一项令人非常痛苦的经历。当你决定辞职时,可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拖欠工资不仅对你个人的经济状况造成困扰,还可能影响你的信用和未来的就业机会。所以,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务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
辞职前的准备
在你决定辞职之前,最好先做好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你的权益受到保护。
- 保留所有的工资单和合同文件。这些文件将作为证据,证明你的工资和雇佣情况。
- 了解法律规定。不同地区的劳动法可能有所不同,了解你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可以帮助你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辞职后的行动计划
一旦你决定辞职并面临拖欠工资的问题,下面是一些行动计划,可以帮助你解决这个麻烦的情况。
1. 与雇主进行沟通
首先,采取主动的方式与雇主进行沟通。你可以给他们写一封正式的信件,解释你的情况并要求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在信中,提供详细的工资明细和相关的合同文件作为证据。
此外,你也可以直接与雇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通过谈话,明确表达你的诉求,并尝试寻求解决方案。保持冷静,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将有助于促成对话和解决问题。
2.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与雇主的沟通失败或无果,你可能需要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一位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劳动法律师将会对你的情况进行评估,并为你提供合适的建议。他们可以代表你与雇主进行谈判,将你的诉求传达给对方,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你的权益。
3. 向相关部门投诉
如果雇主拖欠工资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你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有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局,专门负责处理这类问题。
向相关部门投诉时,务必提供所有的证据和文件,以支持你的诉求。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来保护你的权益。
4. 寻找其他就业机会
在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的同时,不妨寻找其他的就业机会。辞去当前的职位可能是出于对雇主不满的原因,拖欠工资只是其中之一。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可以确保你的经济稳定,并避免继续受到拖欠工资的困扰。
在寻找新工作时,确保对潜在雇主进行调查,了解他们的信誉和背景。这样做可以避免再次遇到类似的问题,并帮助你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总结
面对拖欠工资的问题并不容易,但采取适当的行动可以帮助你解决这个问题。在辞职前做好准备,与雇主进行沟通,寻求法律援助,并向相关部门投诉,这些方法都可以帮助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通过寻找可靠的雇主和工作机会,你可以确保自己获得应得的工资和待遇,并迈向更加稳定和有前途的的职业生涯。
九、辞职后工资怎么结算?
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结算,因为《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中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立即结算工资。公司规定不能与法律向抵触。不然无效,员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公司如果由于各种自身原因无法立即支付,必须要支付一定的滞纳金,这个公司如果不同意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
劳动者与公司的地位是平等的,公司要求25号结工资完全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要求在办事,彻底无视了劳动者的正当合理要求,按道理说,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已经事先付出了劳动,而不是公司预先支付工资,所以事实上劳动者已经处于吃亏了的地位,如果再按照公司的规定日期拿工资,那从离职到这段时间的资金周转必定会出现问题,生活费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而相对于公司,只需要从财务里面划出一部分现金作为立即结算工资的保证金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所以对公司而言这是非常容易解决的问题。如果公司不作为就是公司故意不解决这个问题来拖欠工资达到自己获利(争取资金周转时间)的目的。资本家剥削员工都是从这种小事情开始的。而劳动监察部门却一直还在为企业单方面讲话,殊不知它们应该保障的是劳动者的利益。
十、突然辞职会结算工资吗
突然辞职会结算工资吗?
辞职是每个人职业生涯中可能面临的一个抉择。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我们不得不在短时间内做出选择。然而,当我们突然辞职时,很多人会担心的一个问题是:我辞职后还能拿到结算工资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劳动法规定了关于结算工资的规定,保护了员工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辞职时有权要求雇主结算工资。
合同与补偿
在辞职时,重要的是要查看雇佣合同中的条款。合同通常会包含规定员工离职时所拥有的权益。这些权益可能包括:
- 应付的薪水
- 未使用的年假或其他休假时间
- 未支付的奖金或福利
- 任何适用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应当支付员工辞职前的工资。这包括已经完成的工作,未使用的休假和应得的奖金。所以,只要你辞职时,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相关条款,你应该能够拿到结算工资。
注意事项
然而,在辞职时,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遵守通知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能需要提前通知雇主你的离职意向。如果没有有效地履行通知期限,雇主可能有权制止你领取结算工资。
- 合同约束:某些合同可能会包含非竞争或保密条款。在辞职后,你仍然有义务遵守这些约定。如果你违反了合同约束,雇主可能有权拒绝支付结算工资。
- 相关凭证:当你辞职时,确保妥善保留所有与工资结算相关的凭证和文件。这些包括工资单、合同副本等。如果你需要与雇主就工资结算问题进行争议解决,凭证将能够支持你的主张。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你辞职后遇到了工资结算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核实合同:仔细研究你的就业合同,确保你理解其中的规定和权益。如果你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以获取帮助。
- 与雇主沟通:如果你没有收到预期的结算工资,请与雇主进行沟通。通过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记录你的沟通过程,以备将来使用。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雇主拒绝支付你的结算工资,你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将能够提供你正确的法律建议,并代表你争取权益。
总之,如果你突然辞职,你应该能够拿到结算工资。合同中的规定以及劳动法的保护确保了员工在辞职时能够获得应得的报酬。然而,在辞职前后,你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与雇主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有需要,不要犹豫寻求法律援助来解决工资结算问题。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