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不给工资合理吗?
你好!感谢邀约!我公司上班十几年,就用我的切身体会给你说说试用期可以上班不给工资的事!
首先按照出勤天数累加日工资,做一天给一天工资,公司做法违法。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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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用期7天没工资合理吗?
不合法,应该结算试用期5天的工资,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试用期发工资80%违法吗?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因此,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
《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标准,有权自主确定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为了体现劳动报酬中的同工同酬原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与用人单位本岗位的工资标准一致,但是由于劳动者尚处在试用期间,其工作水平、业务能力与正式员工还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的标准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四、试用期给80%的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上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才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只要你现在的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对于加班费,国家也有标准: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五、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的70%合理吗?
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的70%违法,属于未按国家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六、请问试用期工资打八折合理吗?
试用期工资打八折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只是约定合同期间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支付,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的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打八折,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法。 附:《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试用期压工资吗?
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国家规定工资至少每月一发。具体规定如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八、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的工资问题
在职场中,试用期是新员工入职后的一段时间,通常是为了给雇主和雇员一些时间来相互熟悉,评估双方的适应性。然而,有时候员工可能会在试用期内决定辞职,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 - 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
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内辞职是员工的权利。然而,试用期内辞职是否有工资,取决于个体公司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一些基本的工资支付原则,但试用期的具体工资待遇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些公司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辞职的工资支付情况,有的公司规定将支付工资,有的则规定不支付工资。因此,试用期内辞职是否有工资,需要根据个体合同来具体判断。
具体情况分析
试用期内辞职的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 公司未明确规定
- 公司规定支付工资
- 公司规定不支付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辞职的工资支付情况,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是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的。
一些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时可以获得工资,这种情况下,员工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进行结算。
有些公司的劳动合同则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时不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将不会获得工资。
建议与注意事项
对于员工而言,在试用期内辞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阅读劳动合同: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关于试用期和辞职的相关条款,了解工资支付情况。
- 及时沟通: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时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工资支付情况。
- 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辞职期间的工资支付应该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 寻求法律咨询:如果对工资支付问题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
试用期内辞职是否有工资,取决于个体公司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辞职前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了解试用期的工资支付情况。在辞职过程中,及时与雇主沟通,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解决争议。
九、试用期的工资和转正后的一样合理吗?
从两个维度看待这个问题——
第一、从用人单位纬度看待。
试用期与转正后每个公司都有这个行业的工资标准制定,试用期是用来考核新聘员工综合能力,所以试用期还有个时间规定,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企业遇见优秀员工,双方沟通,用人心切基本上可以减少试用时间。
同时,转正后工资在录用时,基本对新聘员工能力做出判断,只要应聘者提出的转正工资合理,基本都可以满足。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暂时不能全面判断新人专业以及综合价值,需要通过试用期考察,只给试用期工资,而不明确设定转正后工资,待试用结束综合评定。
如果试用期与试用后工资一样,很明确,试用期考核应聘人员并未给与用人单位更大的能力预期,薪酬制定符合现有应聘者能力匹配,能力有提升的潜力,公司可以培养,不至于辞退,可以入职。因此基于用人单位纬度考虑,工资制定因能力而定,不存在合理不合理之说。
第二、从应聘者纬度看待。
结合个人能力与公司协商,试用期与转正后都可以商定,至于你认为试用期与转正工资一样,是看你处在哪个阶段提出的问题,如果是刚面试还没进试用期,你可以跟用人公司商定,不符合你预期可以换公司!如果你认同这家公司是你想进的单位,可以降低你的预期,除非你很优秀,公司另外开绿色通道,直接聘用不需试用。
若果是你刚结束试用期,用人单位通知你与转正工资一样,那就说明你的能力价值预期没有达到公司要求。因此,合理不合理,因双方共同选择而论。当然国企、外企、大企业标准制定严苛,应聘者只有选择与不选择,没有合理不合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启发,欢迎职场人士留言评论交流互动,谢谢!
十、试用期绩效减半合理吗?
是合理的,但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关于绩效工资的设定,单位是有权利的,前提是符合制度编制的法定流程,如,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绩效制度,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绩效制度,或者是在OA发布绩效制度征询意见稿。
在劳动仲裁的时候,会看单位是否有上述流程,来确定是否绩效制度有效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