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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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可以当天离职当天结工资走人的吗?

一、离职可以当天离职当天结工资走人的吗?

一般正规单位是需要走流程的,首先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递交人力资源部再逐级报请总经理、董事长同意,一个月后还需办理各种离职手续等,到了规定发薪日才会进行结算工资,所以正规单位不会立即结薪,但是民企就比较机动性吧!

二、年后离职,过年放假算工资吗?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看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如果是计时工资或者是计件工资,放假是没有工资的。

三、离职补偿算工资总额吗?

离职补偿算工资总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对此,稽查人员将离职补偿24200元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处理。

四、KFC打工工资怎么算,当天算吗?

肯德基所有的员工,不论是兼职,全职,还是经理,当月的工资都是要到第二个月的十号之前,发到员工入职时提供的银行卡上,上一个小时就有一个小时的工资。

五、当天辞职后当天就走工资怎么算?

如果临时工还处在试用期的话,那么需要三天到时间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如果临时工是什么合同都没有签订的,就可以随时离开了,不用受到公司的约束。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要离职的,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这三十天内对离职劳动者的工作进行交接。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要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现实生活中,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

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

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辞职。过了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提出辞职三十天以后才可以离职。

3、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时不受约束,可以随时辞职并且当场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临时工这一概念,所以只要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临时工在离职时就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临时工辞职时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当天就可以离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员工离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六、当天离职当天结算工资?劳动法有无这规定?

《劳动法》中并没有这个规定,不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这样的规定。

1.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七、服务行业离职当天可以结清工资吗?

可以。不过也需要和公司沟通商量。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三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四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一般离职后的工资是要在下个月的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放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而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八、请问工资可以在当天办理离职手续后马上结算工资吗?

辞职批准后不是当天结算完全部工资,而是在所有离职手续办完后,解除劳动的时候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九、员工离职工资怎么算?

我们公司是这样算的,比如你的月薪是X元,8月份的出勤天数是23天那么计算工资就是:X/23*3每个公司的算法有点差异。=================================我来修改一下吧。虽然这个是三年前的问题了。你们公司HR这种是反算法,即按缺勤天数来算工资。但无论正算法还是反算法,结果都应该是一样的。如果HR只算了1.X天工资的话,那是他不专业。先举个栗子。

某公司某月,按20天应出勤计算,请事假的按21.75天扣工资。员工A月薪6000,该月有事,全月请假。于是按该公司的算法,员工工资=6000-(6000/21.75*20)=482.76.意思是,员工请事假一天班都没上,公司仍需付482.76元工资给他。假定另一个月,应出勤天数为23天,员工A上班了一天,又有事请假22天,那么:员工工资=6000-(6000/21.75*22)= – 68.97.粗大事了!!员工上了一天班,不但没有工资,还要给公司68.97元!怎么搞?!

要弄清以上问题,就往下看。

一、20.83和21.75怎么来?

说到月工资的计算,必须先说“20.83”与“21.75”的由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20.83”的用途?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1.75”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二、正算与反算的合理性

实际工作中HR有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正算法”,与依据缺勤天数计算的“反算法”之争。但这都是建立在对21.75错误的理解上。

举个案例: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 出勤天数”

某员工月薪2175元,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2175÷21.75=100元,这没错对吧?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则其月工资为2175÷21.75×22=2200元。该月请假一天,工资反而比月薪2175多了25元,这合理吗?

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

有HR说,不能这么算,应当倒扣,不能正给,即当月可领工资为2175—2175÷21.75×1=2075元。好,那假设当月员工只出勤1天,缺勤22天,按反算法,则2175-2175÷21.75×22=-25元,可是员工月薪才2175元,等于白干了1天,还要倒贴25元。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又想改变主意,想正给了呢?那请问何时又正算法,何时又反算法呢?

上述案例中,用21.75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倒扣,似乎都会得出一个看似不合理的答案,为什么呢?

核心问题在于,HR对 “21.75”没有正确理解,死搬硬套。每月平均计薪天数和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基于付出的劳动时间与获得的工资数额一致的理论,每月工资本来不应当相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设定的月薪标准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统一标准。

由于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以达到23天,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能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21.75却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这样具体到某一个月,月平均计薪天数和月实际计薪天数产生冲突,但月工资却执行的是统一标准,就出现了看似荒谬的结论。

三、正确的算法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目前企业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 “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 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这种算法又会出现上述所说的正、反算法结果不一致,而且这种把休息日算成带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着争议,如果遇到有员工月初辞职的,企业是否会将剩下的带薪休息日天数算还给员工呢?

四、关于加班工资算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较为容易,(工作日超时加班不低于1.5倍、休息日加班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3倍)

算法:“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举例: 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出勤满勤,5.1-5.3加班3天,5.1为法定节假日。那么其工资=月工资+加班工资,既 2175 +(2175÷21.75 × 1天 × 3倍)+(2175÷21.75 × 2天 × 2倍)。

十、离职当月的工资怎么算?

正常情况下应该按照21.75天/月 来计算你每天的工资,或者上班天数比较少的,可以按照实际上班天数 / 应上班天数来计算,直接按照30天来计算肯定不对,是违法的。

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用你的底薪除以21.75,乘以你正常出勤的天数。如果这你正常出勤的里面,超过8小时的话,加班时你小时的1.5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