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人员能兼任企业法人代表吗?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所以,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干部,无论是否有领导职务的,都不可以在外兼任企业法人代表。
二、公司法人能兼会计吗?
公司法人不能兼会计。
企业法人作为“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是不可以兼会计的,企业应当按照“会计法”设置会计机构。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理会计事项。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其含义非常清楚,企业法人作为“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是不可以兼会计的,企业应当按照“会计法”设置会计机构。
三、单位会计能兼任其他单位法人吗?
可以的,只要财务负责人不具有以下的条件: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大连恒晟会计公司真诚为你解答
四、事业单位法人属于什么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种组织。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事业的单位。它们与企业法人的区别就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即使从事的是上述事业,也应属于企业法人。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成立的面向社会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提供服务,以社会公益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
五、什么叫事业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或经地方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地方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或经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包括:
1、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3、各级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
4、各级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5、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6、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7、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应当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六、公务员能兼职当老师吗?
如果面试成功,也是可以的,只不过是换一份工作而已
七、事业和孩子不能兼顾的句子?
自古以来女人永远都是在工作和家庭中间两难全,我很佩服那些舍弃一切全身心投入在孩子和家庭里的女人,那肯定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值得他们付出的人。
女人真难……想要工作吧,又得顾家顾孩子、想要顾家顾孩子吧,有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两难的抉择
孩子不听话。特别是今年的疫情期间,孩子在家不能正常读书学习和生活,使很多人在工作、家庭中陷入两难。
我头一次觉得力不从心 备受煎熬真的不能安心的好好照顾孩子吗? 如今我好像重心更多的放在了工作上家庭与工作两难平衡 如此的经历感觉自己又长大了一岁
生活总是两难全。就我现在的经济情况根本没有办法把孩子带在身边,也没有办法不工作。可是我又不想失信于儿子,每次都骗他我会回家。可是让他始终见不到我人。让孩子失望。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八、事业单位法人是公法人吗?
事业单位法人不是公司(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种组织。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事业的单位。
它们与企业法人的区别就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即使从事的是上述事业,也应属于企业法人。
九、事业单位法人是不是公益法人?
属于公益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十、法人代表能兼任理事长吗?
法人代表能兼任理事长。
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2、法人代表可以兼任秘书长。
3、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社会团体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