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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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一、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的办理与改革不断深入,岗位设置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规范吉林省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于近期正式出台。

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颁布,是吉林省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办法立足于实际需求,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吉林省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岗位设置原则

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管理的基础工作,合理的岗位设置可以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明确了以下原则:

  1. 岗位设置应与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相适应,既要符合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又要符合发展趋势。
  2. 岗位设置应公平公正,遵循岗位设置的科学规律,避免重复和冗余。
  3. 岗位设置应注重专业特长和能力素质的结合,实现人岗匹配,发挥员工的最大潜能。

二、岗位设置程序

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对岗位设置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拟定、审批、公示和报备等环节。

1. 拟定

拟定岗位设置要充分调研和分析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结合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

2. 审批

岗位设置方案经事业单位内部审批后,需报经相关上级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3. 公示

对已审批通过的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招考方式等。

4. 报备

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岗位设置方案需及时报备相关部门备案。

岗位设置程序的规范化,有助于保证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增强吉林省事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化。

三、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不仅包括岗位名称和职责,还包括岗位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对岗位设置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岗位设置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管理机构

岗位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对各岗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或责任单位。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每个事业单位应设立相应的岗位管理机构。

2. 岗位职责

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要求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并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

3. 岗位评价

岗位评价是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难度、工作条件等进行评价,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

4. 岗位调整

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变革是不可避免的,岗位设置也需要进行调整。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岗位调整应遵循程序,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四、岗位设置管理的意义

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吉林省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合理的岗位设置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分岗位,可以将人力资源充分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岗位设置管理可以促进事业单位内部的公平竞争。合理的岗位设置可以避免岗位冗余和重复,提供员工公平竞争的机会。

最后,岗位设置管理有助于事业单位转型升级。通过对岗位设置的规范管理,可以根据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推动事业单位的转型升级。

五、总结

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对于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这是吉林省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颁布,将为吉林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为其他省份的事业单位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信在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下,吉林省的事业单位管理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益。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四、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山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份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高校科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中小学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专业技术服务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支持保障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根据新标准,农业序列市级可以设置30%以上的副高专技岗,50%的中级专技岗。

四、200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 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八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十条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第十一条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十二条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第三章 岗位等级

  第十三条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第十六条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七条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章 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第十八条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第十九条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第二十条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十三条 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五章 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二十五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第六章 岗位聘用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人员。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第三十六条 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经批准参照公务法进行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行业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五、参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八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十条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第十一条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十二条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第三章 岗位等级

第十三条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第十六条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七条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六、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适应岗位职责:岗位设置应当与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职能和任务相适应,确保岗位设置能够满足事业单位的运转需要。2. 合理配置人员:岗位设置应当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量、工作性质以及人员组成等因素,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3. 制定岗位细化标准: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岗位细化标准,明确岗位设置的具体职责和岗位要求。4. 审批程序: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需要经过程序审批,包括岗位设置方案的拟定、职能部门或者人事部门的意见征询和审批,最后由主管部门批准。5. 岗位变动管理:对于已经设置的岗位进行调整或者取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频繁变动和任意调整。6. 岗位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的编制应当与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制度相适应,按照用人需要进行合理调配和管理。总之,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保证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升事业单位的运转效率。具体的办法和细则可以参考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七、漯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可以这样写,首先对漯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进行概述,其次,对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具体办法条款分门别类的进行详细描述,最后写出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奖惩办法

八、内蒙古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自治区人社厅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了《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调整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明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下放岗位管理权限,细化有关政策规定。按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农林牧水、广播影视等11个类别,分类设置区直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标准。

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引导事业单位科学设岗,针对岗位设置专业性强的特点,自治区人社厅主动到自治区各厅局现场办公,进行政策解读,送服务上门,推动了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展。目前已完成区直59个部门(单位)所属201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备案工作,涉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工作已接近尾声。

九、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 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